2022年11月27日下午,由武汉大学主办,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hbs04红宝石线路承办的蓝月亮珞珈会计论坛第101期通过线上方式举行。论坛邀请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郑登津老师做题为“技术创新激励政策下的研发管理与费用分类调整行为”的学术论文报告。论坛由学院会计系老师周楷唐主持,李青原总结。陈冬、林晚发、熊曦等多位老师和学生参加了此次论坛。
首先,郑登津老师认为目前技术创新激励政策在促进企业创新的时候是具有“重量不重质”等问题的困扰,研发管理可能是导致技术创新激励政策效果被扭曲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郑登津老师认为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列报制度长期将研发费用归入管理费用列报,使得不改变费用总额的分类调整行为更难以被发现。由此引出研究问题:(1)在技术创新激励政策的背景下,中国企业是否会存在调整费用分类来进行研发管理的现象?(2)如果存在,费用分类调整行为的收益与成本异质性表现如何?
接下来,郑老师对相关制度和文献进行了回顾。他介绍到。第一,目前技术创新激励政策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减免这两种形式最为常见。第二,从1996年起对国企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允许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第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始于2008年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技术创新激励政策的落实以研发费用为核心依据。
随后,在实证部分,郑老师首先介绍了本文的假说是如何提出的以及这些假说的内核逻辑是如何运行的。其次,详细阐述了指标的构建、模型的设定、实证的结果等内容。其研究结果表明,研发费用与管理费用呈现正相关关系,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非国有企业和盈余压力大的企业,进行费用分类调整的收益更大。此外,在税收征管强度更高地区的税务机关和更高质量的审计师对费用分类调整行为的监督能力更强。
最后,通过数据证实,目前存在研发管理的企业会通过调整管理费用分类来增加研发费用:异常研发费用更高且不包含研发费用的管理费用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更弱。第二,非国有企业和具有盈余压力的企业更有动机调整费用分类,但高质量的审计和严格的税收征管能够约束费用分类调整行为。第三,存在费用分类调整行为的企业虽然能够获得了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但这样的企业的研发绩效更低。
郑老师带来的报告视角新颖、结构清晰,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与会师生展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并在互动谈论环节针对技术创新激励政策、费用分类(管理费用)、税收优惠政策等话题和陈冬教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思想的交流碰撞下,师生们均深受启发,获益匪浅。至此,本次论坛圆满结束。
郑登津,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副导师。2013年于中央财经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17年于清华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在科研方面,目前已有30余篇学术成果发表于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管理世界等国内外主流期刊;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各1项;曾获得多项国内外学术奖项,博士论文获得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
(通讯员:孙昭愚;审核:潘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