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按参评基数(评选基数:1820名)的20%评选;优秀研究生标兵全校共5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2017-2018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且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
5.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校园文化、体育、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在满足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或有突出事迹,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成绩优异,2017-2018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一等学业奖学金任意一项;
3.实践创新能力突出,在校园文化、体育、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及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四、工作程序: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采取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审定/评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优秀研究生。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填报《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附件一),交由导师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齐,于11月19日前将申请表送到学院B145办公室。同时各班长汇总各班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附件一)、《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汇总表》(附件二),于11月19日前将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huemsgj2018@163.com。
2.优秀研究生标兵。学院从“优秀研究生”中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2名参加学校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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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
附件一: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doc (46.00 KB)
附件二: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汇总表.doc (40.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