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硕、博连读”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实行“硕、博连读”的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范围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各学科专业均可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是否开展“硕、博连读”工作。
二. 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条件
1.属于2006级推荐免试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的研究生,且外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三.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2006级硕士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接收攻博指导教师考核,并签署意见;
3.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签署意见;
4.各培养单位将拟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名单于2006年10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批。
5.经批准的 “硕、博连读”研究生只能选择博士生指导教师为导师。
四.请各培养单位制订好各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统筹安排好“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五.本次遴选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经中期考核合格后,将占各培养单位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请各培养单位根据自己的年度招生计划,确定适当的各类博士生比例,慎重遴选,统筹安排,保证博士研究生科学的生源结构和质量。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0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