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7〕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武大研字〔2017〕9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质量,强化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学校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研究生研究学分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同时,对2020、2019年度立项建设的研究学分课程(含部分往年建设的课程)进行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研究学分课程立项
(一)建设目标
研究生研究学分课程旨在推进培养模式转变,鼓励教学方法创新,优化硕、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充分发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高水平原创研究成果的产出。
(二)课程要求
1. 研究学分课程以责任教授为主导,以有志投入原创研究的研究生为主体,着重提升研究生的原创研究能力,是现有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升级版。
2. 研究学分课程的内容。围绕选课研究生提出的原创选题,转变传统教学方式,寓教于研,教研互动,使研究生产出较高水平的原创成果;鼓励在已建或在建的精品课程和一级学科通开课的基础上建设。
3. 责任教授的基本职责。责任教授作为研究学分课程的主讲教师,负责根据选课研究生提出的科研选题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由至少具有2个学科背景和1名国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鼓励学科领域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精品课程项目负责人等担任责任教授或者参与教学团队),整合研究所需要的实验室设备及场所等资源,制订详细、可操作、体现原创研究特性的教学计划和大纲,且教学计划中应明确上课时间和地点。其中,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应参加研讨2次以上。
4. 研究学分课程的教学方式。研究学分课程倡导开放式教学,课堂应采取问题式教学、探究式教学、前沿讲座教学等。教学团队成员要着重指导研究生通过查阅资料、梳理文献、开展实验、定期组织小组汇报及讨论等方式进行文献综述、归纳研究现状、提出原创课题,开展科研设计和科研实践。交叉学科类、前沿类、方法类、实践类、研讨类课时应占课时总比例的60%以上。
5. 研究学分课程的考核方式。研究学分课程倡导灵活性、多样的考核方式,课堂应采取读书报告、论文撰写、公开演讲、研究进展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留存纸质材料存档。
6. 研究学分课程的教学检查。开课单位的培养指导委员会对课程的授课情况应进行不定期检查(至少3次),每学期在上课时间、地点、教师、上课人数等基本情况上做好检查记录。研究生院安排专家,针对教学计划和大纲,在教学方式、考核方式、教学效果以及课程产出成果等方面,对课程进行督导和评估。
7. 研究学分申请者的基本要求。具备研究学分课程相关的基础知识、志在投入原创研究的在读研究生,均可成为研究学分的申请者。申请者需主动与责任教授联合提出创新性研究课题,鼓励在课程结束时完成高水平原创成果。
8. 研究学分取得的基本条件。责任教授对研究生上课情况、完成各项教学环节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成果(含课程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者取得该门课程的研究学分。研究学分可以冲抵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分(公共课程学分除外)。
(三)申报要求
1. 优先支持正在我校任教、且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国际一流大学教授牵头申报(可与校内相关教授组成教学团队);优先支持学科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牵头申报。
2. 申报时间。2023年2月21日—3月3日。责任教授根据与研究学分申请者确定的研究课题进行课程项目申请、学院推荐(进行排序并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评审确定,2023自然年开始课程教学。
3. 申报数量。学院每年可申报0~3门该课程,每门研究学分课程可设置1~2个学分。
4. 申报材料。责任教授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研究学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制定上课学生遴选细则,列出初步遴选学生名单和原创研究课题的名称,3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40453739@qq.com,纸质版报学院A106室郭老师处,联系方式:68752120。
(四)课程管理
1. 实行项目制管理与考核。学校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立项,并进行教学质量追踪评估,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课程结束时进行结题验收。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后期资助,结题验收优秀的可申请继续资助。
2. 实行专项经费资助。学校对获批项目进行资助,每个项目3~5万元(实验科学5万元,非实验科学3万元),资助经费采取立项、结题两阶段划拨,划拨比例分别为50%和50%。结题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研究生课程考核纸质版材料、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参与教学的简报、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及教学总结、开课单位的培养指导委员会教学检查记录。
3. 其他激励。学校对全程参与研究学分课程的研究生,优先推荐参加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对取得研究学分的,优先推荐参评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对指导研究生产出原创研究成果成效显著的责任教授及团队,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二、2020年度研究学分课程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3日。
(二)考核内容
课程负责人提交一份中期进展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前期建设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后期建设思路等方面,具体字数不限(可同时附加提交课程建设成果展示材料)。中期进展情况报告纸质版请于2023年3月3日前交学院A1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40453739@qq.com,联系人:郭老师,电话:68752120。
三、2019年度研究学分课程结题验收
(一)验收时间
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7日,其间,进行课堂检查。3月7日之前将结题验收相关材料(详见验收内容)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40453739@qq.com,纸质版报学院A106办公室,联系人:郭老师,电话:68752120。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二)验收内容
验收将采取材料评审和课堂检查两种方式。材料评审内容包括:《武汉大学研究生研究学分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二)、已出版的课程教材(或准备出版的教材稿件)、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参考资料目录、课程PPT、课程建设成果清单等;课堂检查包括:随堂听课、发放调查问卷和与学生进行座谈等。
(三)需提交材料及其要求
1. 教学大纲
具体要求: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每章或每讲的简要介绍,并注明学时)、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注明主讲老师和课时)、课程重点、难点及采取的教学方法(应注明主要教学手段和方式)。
2. 课程教案(选取有代表性的三讲,如果有自编教材可不交)
具体要求:书写规范,符合相关要求。可由多个专题组成,但专题间需构成一定的逻辑体系,彼此相关且避免重复,每个专题应注明主讲教师和教学内容。教案应力求丰富充实,贯穿教学全过程,能够将系统理论和学科前沿相结合。
3. 教学参考资料目录
具体要求:选取的参考资料应具有一定前沿性和代表性,能够满足教学需要,且需注明详细情况,包括种类(如著作、论文、外国文献)、作者、出处、发表日期等。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每章或每讲注明参考资料。
4. 课程PPT(选取与教案相对应的三讲)
具体要求:内容详实,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设计科学,文字清晰、画面生动,表图清晰,模板统一,与教案内容相符。
5. 已出版教材或拟出版教材的稿件
6. 研究生课程考核纸质版材料
7. 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参与教学的简报/小结/报道
8. 开课单位的培养指导委员会教学检查记录
9. 研究学分课程建设成果清单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按材料顺序做好文件夹)。
特此通知。
附件二:武汉大学研究生研究学分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hbs04红宝石线路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