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日本与亚洲其他国家的互相了解,日本住友财团2014年日本学研究基金项目已经启动,欢迎各系所组织老师积极申报。具体信息如下:
第1条 申请要求
一、研究领域
与日本有关,涉及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领域的研究项目。
注意事项:
1. 以下的研究项目不在资助范围:
-盈利性质的研究项目或有盈利倾向的研究项目
-第三方委托的研究项目
-已进入完成阶段的研究项目
2. 本资助不是奖学金、助学金或仅用于发表研究成果的拨款。
二、研究类型
个人或联合研究
三、申请人条件
1. 拥有非日本的亚洲国籍(本基金项目优先考虑东亚及东南亚研究人员),
2. 资助期间居住在日本境外,(以下人员不得申请:计划于本项目进行期间在日本停留超过6个月的学生、客座教授等人员)
3. 自行负责所提交的研究项目的运行。
注意,以上条件也适用于申请联合研究的人员。
四、可支付费用种类
申请研究项目的直接费用,详见“申请表填写指南”中“可支付费用种类”。
注意,以下的费用不属于可支付范围:
1. 申请人或其合作者薪酬。(此合作者指与申请人共同运行申请项目,并作为申请人发表研究成果时的合著者。)
2. 申请人及合作者所在学校、研究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费用。
3. 购买任何通用工具、仪器和设备的费用,如购买个人电脑、服务器、打印机、摄像机等。
4. 饮食费用
第2条 资助项目概述
一、预算总额
55,000,000日元
二、每个项目资助金额
370,000-1,100,000日元(基于2013年数据)
三、资助时间
一年(2015年4月到2016年3月),如有必要最多可延期一年
四、申请人(受资助者)责任
资助申请一旦经住友财团董事会批准,申请人须同意并遵守住友财团“谅解备忘录”规定的各项条例。
以下是谅解备忘录各项条例概述:
1. 申请人从所在政府及其他政府得到相关批准,以获得本资助项目基金,并进行研究项目。(例如,申请人须获得出境赴日的批准。)
2. 本资助项目基金只能用于“可支付费用种类”列表中的各项事务。
3. 申请人须在本基金项目结束前,向住友财团提交关于研究结果和基金决算的书面报告。
4. 在关于研究项目结果所发表的文章或文件中,申请人须明确提出,研究成果是在住友财团的资助下完成。同时须提交给住友财团一份文章的复印件。
5. 申请人须同意住友财团有权翻印以上所提的所有材料。
第3条 合规项目的遴选与批准
住友财团遴选委员会负责评估申请项目,住友财团董事会于2015年3月召开会议,评选出最终符合要求的研究项目。结果会通过航空邮件告知申请人。
注意:
-本基金项目资助金额可能因遴选委员会评估而减少。
-住友财团不会向申请成功或遭到拒绝的申请人给予任何解释。
-如有必要,住友财团工作人员会在申请评估期间,通过登门拜访、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申请人咨询相关问题。
第4条 申请程序
一、文件及步骤
以下的申请文件须通过航空挂号邮件提交给住友财团。
1. 填写并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语言为日语或英语
2. 一封由具备学术背景之人员撰写的推荐信原件,格式自拟,内容与提交的申请项目、申请人及合作者相关,语言为日语或英语
注意:
-申请文件中的个人信息仅用于项目的遴选和评估结果的公布。但是,受资助者(成功申请者)的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研究项目主题和受资助金额等信息会适时对外公布。
-提交的申请文件和其他材料都不会归还给申请人。
-住友财团于收到申请后会通过电子邮件或邮件通知申请人。若申请人在一定时期内未收到通知,请联系住友财团以核实情况。
-住友财团对未送达的申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截止日期
申请文件须在不迟于2014年10月31日送至住友财团。
注意: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递送的申请无效。
第5条 联系地址
如需要获取申请表或有任何关于申请表的问题,请与住友财团联系,地址如下(也可以从财团网站下载PDF和WORD格式的英文、日文申请表):
The Sumitomo Foundation
1-12-16 Shibadaimon
Minato-ku, Tokyo JAPAN 105-0012
电话: 81-3-5473-0161
传真: 81-3-5473-8471